新余市公积金提取方法
提取情形及适用条件
购房提取
在新余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所需条件是拥有合法的购房行为,需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1。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如果有住房贷款,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在还款期间都能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要提供贷款合同、还款明细等材料1。
租房提取
在新余没有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符合一定条件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一般需提供租房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有的情况还要求提供无房证明12。
离职提取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满足一定的封存时间要求,如离职满半年或一年等,可申请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离职证明等材料1。
退休提取
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需提供退休证明12。
建造或翻修自住住房提取
需要提供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费用支出凭证2。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需要提供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2。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提取
满足此条件也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不过相关资料未详细提及具体证明材料,可能需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3。
提取所需基础材料
婚姻及亲属关系证明: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证明其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共有人以直系亲属(父母和子女)名义购买自住房的,须提供证明其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不在同一户口簿的直系亲属,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35。
委托办理证明: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原则上应由本人或单位专管员办理,委托他人提取的,受委托人还须提供身份证和合法的委托代理书的原件及复印件35。
提取流程
提交申请
申请人要明确自己是否有资格提取公积金,比如是否符合上述提到的购房、租房等提取情形。
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指定专员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带相关材料4。
单位审核与出具证明
单位内部审核: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和提取条件是否满足相关规定。
出具证明:审核通过后,单位会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出具《新余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并在申请书中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姓名、公积金账号、提取原因等4。
管理中心审批
提交材料至管理中心:将单位出具的申请书连同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如有必要)等材料一同提交给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管理中心审查:管理中心收到材料后,会对申请人的个人信息、提取资格以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4。
审批决定与支付
审批结果通知:管理中心将在收到所有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并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办理支付手续:一旦获得批准,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审批确定的提取额度,将款项直接转入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中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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