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积金提取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方法,具体如下:
青海省22种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已实现全覆盖全流程线上办理。青海省构建了包含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在内的多渠道住房公积金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体系,提供7×24小时不间断在线服务。线上平台支持购买本地商品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租赁自住住房等22种提取类型。操作流程如下: 缴存职工只需通过“青海住房公积金12329”微信公众号、“青海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或“青海公积金”支付宝小程序,即可轻松完成从业务申请到资料上传,再到进度查询,整个操作过程简便快捷,审批通过后资金秒到账,无需现场排队等待34。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等。
其他情况: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25。
不同的提取情形,所需材料不同,以下为常见情形的申请材料:
购买商品房(含异地商品房)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网上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提取时限为购房合同签订日起3年有效)和相关页(封面、记载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页、约定付款方式及期限页,和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等相关信息页)复印件一份。
开发商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2。
购买二手房
房产过户的契税发票(过户后3年有效)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住房公积金提取人名下银行活期存折(银行卡)2。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偿还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和其他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还需提供借款人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和相关页(记载借款人姓名、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借款期限和贷款银行盖章及借款人签字等相关信息页)复印件一份2。
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5。
另外,青海省还简化了部分提取程序,例如偿还省级、西宁市中心(含铁路分中心、大通、湟中和管理部)的,不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只需提供加盖借款银行业务专用章的还款明细清单原件一份。住房公积金贷款除上述所需材料外,住房公积金提取人还需提供加盖本单位预留印鉴的青海省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委托代办,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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