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属于云南省昆明市,其公积金提取可参考昆明市公积金的提取方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依据国家规定和部分地区情况,一般在以下情形可以提取公积金:
住房相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无房户支付房租4。
与单位关系变化: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4。
个人状态改变:退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出境定居4。
其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账户内存储余额;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4。
不同情况提取公积金所需的材料有所不同:
首次办理: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承诺书;经过备案的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或收据;若所购房屋为婚后财产,或共有人为配偶的,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和结婚证;所购房屋共有人为同户人员的,需提供户口簿5。
后续办理: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承诺书5。
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销户提取的缴存职工,所需资料为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承诺书。需注意缴存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且个人公积金账户状态为封存的方可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6。
申请:职工携带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件等资料到管理中心办理手续。例如宁德的职工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与所需材料一并提交管理中心;安庆的申请人到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业务柜台申请14。
审核:管理中心根据职工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进行审核。需留存复印件的,经办人在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私人业务章。如安庆正式受理的资料能现场完成审批的,现场审批;不能现场审批的,需报请上级领导审批,告知申请人审批时限14。
办理提取:职工持身份证件、管理中心审批核准材料等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如安庆准予提取的,申请人持审批后的资料,到公积金承办银行提取公积金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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