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住房公积金需满足一定条件才能提取,具体如下:
住房相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偿还购买自住住房本息2。
人员退休:离休、退休2。
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2。
劳动关系终止: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2。
人员死亡: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2。
生活困难: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2。
出境定居:出境定居2。
支付房租:支付房租2。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应材料:
提出申请: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楚雄州职工申请提取转移住房公积金审批表》1。
申请人持身份证及所需证明材料到业务窗口审核审批,然后通过电子结算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5。
若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全额追回被骗提的住房公积金,将个人失信行为报送征信登记管理机构,五年内暂停失信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虚假证明材料的组织和个人,向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机关移交问题线索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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