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调动封存的公积金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提取的。虽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中并未直接将工作调动列为提取公积金的情形,但条例规定了职工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支付房租等。
对于因工作调动导致公积金封存的职工,如果在新工作地有购房或租房等住房需求,可以依据相关条款进行提取。具体来说,职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才能提取封存的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
此外,一些地区还有特殊规定,如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满一定期限(如两年),或者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后,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些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需参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政策。
在提取流程上,职工需要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然后,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如3日内)会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因此,因工作调动封存的公积金在符合上述条件和按照当地规定流程操作的情况下是可以提取的。建议您在提取前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