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无锡,提取公积金需要遵循一定的条件和流程。以下是根据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为您整理的提取公积金的指南: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支付房租的(包括租赁商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补缴土地收益的;
支付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的;
退休的;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六个月及以上,未在本市再就业);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遭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出境定居的;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特别提示:
职工在无锡市行政区域以外购买自住住房的,房屋所在地非产权人家庭成员户籍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及还贷提取。
同一套住房办理公积金购房提取后12个月内,如再次发生交易行为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职工租房行为停止的,不得办理支付房租提取。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具体材料可能因提取原因而异):
身份证原件;
公积金查询密码;
本人的银行借记卡(目前受理的银行包括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招商银行、无锡农商行、江阴农商行、宜兴农商行);
根据提取原因,可能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退休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购房合同等)。
线上办理:
关注“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我的账户-业务办理”,根据提取原因选择相应的提取选项,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申请。
线下办理:
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指定的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金额根据提取原因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费用或账户内的余额。在部分情况下(如退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等),可以提取账户内的所有余额,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公积金前,请确保您的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已满足提取条件。
提取公积金时,请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申请材料。
提取公积金后,资金将直接转入您提供的银行借记卡账户中,请注意查收。
如果您在提取公积金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疑问,可以随时联系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和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