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6: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合法手续的自住住房的(两年内有效,需实地查看,到房产局核实);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或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一年内未重新再就业的;或非本市户口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调离本市或出境定居的;
偿还自购住房贷款本息的;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无自住房的低保对象合法租住自住房;
其他。
住房公积金银联卡(无住房公积金银联卡,提供工、农、中、建四家银行个人活期储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填写完整的《郴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审批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夫妻双方同时支取公积金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1。
商品房:备案合同、已交30%以上购房款发票(或收据)5。
二手房:二年以内房产证、契税完税证5。
大修自住房:不动产权证(非城镇范围的自住房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限产权人为提取本人或配偶)、所在地房屋安全鉴定等级为C级或D级的《房屋安全鉴定书》及施工合同、预算4。
建造自住房:需基本材料和相应的提取证明材料(未提及具体证明材料,可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4。
租房:工作地家庭成员(夫妻及未成年子女)无房证明、租房协议、房租支付凭据等证明材料4。
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需要的材料有所不同(未提及具体材料,可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4。
死亡继承提取:
通用死亡证或户口注销证明;
继承人或法定受遗赠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若单位存在,需职工所在单位的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及开户行原件(公积金余额全部转入职工单位账户,合法继承人或法定受遗赠人再到单位领取);若单位已撤销,需确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权力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
专管员身份证3。
提交申请与审核:
支取人持单位核定的材料、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公积金存折、申请人本人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卡、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支取手续(支取审批手续应由申请人本人或单位专管员办理)。
资金到账:审核通过之后,一般三个工作日之内,这笔钱就会汇入个人账户当中2。
公积金提取,不成功不收费,在职在缴离职封存有房无房均可办理,快速到账,不成功不收费,安全可靠,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