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公积金提取需满足一定条件,准备相应材料,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1。
购买商品房:提供商品房购销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私人产权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公有产权住房的,提供已购公房交易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三种合同均应交经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方视为有效,签订合同时间应在提取申请的三年时间期限内23。
自建翻建自住住房:提供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村镇自建住房的,提供村镇房屋建设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乡镇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以上两种情况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应在提取申请的三年时间期限内23。
离退休:离、退休证(或者经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离、退休审批表);注: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无离、退休证或者离、退休审批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证明。此外,还需职工本人身份证;专管员证(或者专管员身份证)(职工本人办理时不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5。
出境定居: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境证明等复印件1。
自2024年7月4日起,普洱符合条件的购房职工家庭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购买普洱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备案证明)的购房人,已支付购房定金,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委托承诺书》后,可向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提取款项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具体办理流程和规定等按《普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办理规程》执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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