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公积金提取有不同的情形,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申请: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1。
审查审核: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1。
核准: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办结;经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1。
送达:收到提取成功的短信1。
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
申请人还款账户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2。
委托直系亲属代办的,同时提供申请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其他人代办的,同时提供申请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原件2。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本中心提出申请,填报《衢州市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业务申请表》2。
本中心对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还款情况、个人缴存账户余额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答复2。
本中心与申请人签订《衢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还贷协议书》,从协议书签订后次月起,按月核定提取金额并在每月20日左右(顺延)转至申请人还款账户2。
此外,出现上月已结清贷款本息、连续三个月欠缴住房公积金、连续二期或累计六期逾期归还贷款本息、提供银行还款账户有误或账户变更未及时通知本中心等情况,可能影响按月提取还贷业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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