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24。
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将相应的支取凭证资料交到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支取申请1234。
单位核实无误后,将加盖财务印鉴章的《支取申请书》《支取审批表》和支取证明资料(原件)提交。《支取审批表》凭证要素需填写齐全,必须由本人签字,支取凭证资料的复印件需粘贴在《支取审批表》**联后做附件。若两人(含)以上办理部分提取时,还需打印《支取清册》。若办理公积金个人账户销户的,还需打印《利息支取书》,一并提交到住房公积金归集部门1234。
住房公积金归集部门对单位提交已打印好的业务表单、凭证资料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加盖公积金业务章。
对符合条件未打印业务表单的,公积金承办人员进入公积金管理系统根据单位经办员提供的职工账号进行支取操作,打印业务表单并盖章。
若公积金个人账户销户,则还需计算利息,打印《利息支取书》。每次支取额必须在购房合同、契税发票、借款合同等支取证明资料上注明1234。
单位公积金经办员对公积金归集部门审核批准支取的,将业务表单提交银行支取现金或开具存款单。职工领取住房公积金时须签收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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